关于“萍乡市赣湘汽车贸易港项目室外工程”的澄清说明(第一次)
关于“萍乡市赣湘汽车贸易港项目室外工程”的澄清说明(第一次)
各投标人:
感谢各投标人对萍乡市赣湘汽车贸易港项目室外工程的积极参与,现就本项目做以下澄清说明:
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中“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(不含临时,专业:建筑工程,注册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),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证),需提供开标前(不含开标当月)6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,且为投标人员工、与投标人之间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,无在建工程”变更为“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(不含临时,专业:市政公用工程,注册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),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证),需提供开标前(不含开标当月)6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,且为投标人员工、与投标人之间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,无在建工程”。
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,投标人如有问题,请在24小时内提出。本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若本澄清说明与招标文件此前描述有不一致之处,均以澄清说明为准。
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11日
